在高度危险责任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赔偿责任的数额?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3-09-11 06:01: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1条,高度危险责任指的是从事某种活动或者使用某种物品,因其特殊性质或者特殊用途,一旦发生事故或者违法行为,可能严重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形。
确定赔偿责任数额的原则
在高度危险责任情况下,法律规定了一些确定赔偿责任数额的原则:
1. 损害程度原则
根据刑法第167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高度危险责任案件,赔偿数额应当与损害程度相适应。这意味着赔偿责任的数额应当与造成的实际损害相符。
2. 过失程度原则
法律还规定了高度危险责任案件中责任者的过失程度应当影响赔偿责任数额的确定。根据刑法第168条,如果高度危险责任案件中责任者有重大过失,则应当适当提高赔偿数额。
3. 社会危害程度原则
根据刑法第172条,对于发生在高度危险责任情况下的罪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权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定性为累犯、惯犯或者有其他情节,以及对于不同情节的赔偿责任数额作出规定。
4. 监管失职原则
在高度危险责任案件中,如果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存在监管失职的情况,应当根据刑法第179条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将其监管失职的情节纳入赔偿责任数额的确定范畴。
5. 公民权益保护原则
刑法第180条规定,对于高度危险责任案件涉及的民事侵权行为,人民法院根据损害后果、过失程度、监管失职等因素,应当对责任人进行赔偿,并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6. 特殊规定与法律法规衔接原则
在高度危险责任案件中,除了刑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结合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章、规定进行综合衔接。
总结
在高度危险责任的情况下,确定赔偿责任数额需要依据中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和原则进行判断。根据损害程度、过失程度、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失职、公民权益保护以及其他特殊规定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赔偿责任数额是公平合理的做法。此外,法律还强调了对监管失职的追责以及保护被害益的重要性,以确保公民的安全和公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