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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解读婚约财产纠纷:彩礼返还的法律认定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5-02-20 15:42:45

引言

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的性质和返还问题一直是争议焦点。本文结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探讨彩礼返还的法律认定要点。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于2013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6年开始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双方因感情问题分手。原告主张,其于2021年向被告转账10万元作为彩礼,但被告拒绝返还。被告则辩称,该笔款项是双方合作开展贷款中介业务的提成,并非彩礼。

原告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2021年某月某日,其向被告转账10万元,交易摘要为“零售汇出汇款”。被告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原告在收到被告转账的大额款项后,又将10万元转回给被告。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向被告转账的10万元是否属于彩礼,被告是否应返还。

原告主张,该笔款项是作为彩礼支付给被告的,用于双方未来的结婚事宜。被告则辩称,该笔款项是双方合作开展贷款中介业务的提成,并非彩礼。被告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原告在收到被告转账的大额款项后,又将10万元转回给被告,这与彩礼的性质不符。

法院经审理认为,彩礼是基于民间习俗,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的财物。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转账的10万元具有结婚的目的性。转账交易摘要为“零售汇出汇款”,且该笔款项是在原告收到被告转账的大额款项后转回的,更符合业务提成的性质。因此,法院认定该笔款项不属于彩礼,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彩礼返还的条件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本案中,原告未能证明其转账的款项具有结婚的目的性,且双方未确定婚期,家长也未沟通结婚事宜,因此不符合彩礼的认定条件。

律师提醒

在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的认定和返还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以下是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

1. **明确转账性质**:在支付大额款项时,应在转账摘要中明确款项性质,如“彩礼”“借款”等,避免事后产生争议。

2. **保留证据**:涉及婚约财产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款项的性质和用途。

3. **正式沟通**:在涉及彩礼支付时,建议双方家长进行正式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提亲记录、结婚计划等。

4. **及时咨询律师**:婚约财产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在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转账的10万元具有结婚的目的性,且转账摘要未明确款项性质,导致法院未认定为彩礼。这一教训提醒当事人在涉及婚约财产时,应明确款项性质并保留完整的证据链。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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