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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律师所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4-08-10 08:01:11
广州海珠律师所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东向公司成员会提出异议请求的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成员会发出异议请求;2、公司成员会收到异议请求后,应当在收到异议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对该异议请求予以回复;3、公司成员会对股东的异议请求不予通过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异议请求予以回复的,股东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公司起诉至法院。
广州海珠律师所法律意见股东对公司成员会的决议持有异议,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成员会提出异议请求,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果公司成员会不予通过股东的异议请求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有权驳回、撤销或变更公司成员会的决议。
广州海珠律师所法律依据《公司法》、、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上一篇:广州海珠律师在线咨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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