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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名律师事务所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4-10-28 04:00:21
案情简介
王先生与李女士于202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3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然而,协议签订后,王先生反悔,拒绝履行协议内容。
律师分析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离婚协议属于夫妻双方意思自治的范畴,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王先生与李女士已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王先生单方面反悔,拒绝履行协议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法律意见
建议李女士可以先与王先生协商,促使其主动履行离婚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李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先生履行协议内容。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上一篇:海珠民事律师服务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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