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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肖小晶律师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5-02-02 01:30:35

案情简介

海珠区肖小晶律师近期承办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当事人A公司发现B公司在其产品宣传中使用了与A公司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故委托肖律师代理其进行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分析

肖律师经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根据《商标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B公司使用的标识与A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近似,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极有可能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构成对A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A公司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意见

肖律师建议A公司先对B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固定相关证据,并尽快向B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如果B公司拒不停止侵权,A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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