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广婚律师! 关于About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187-0202-1010

187-0202-1010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婚姻法规>>婚姻法律

在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债权人和他人之间的抵押物优先顺序如何确定?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3-09-09 04:01:26

在中国,抵押物优先顺序的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抵押权与抵押物的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将抵押物置于债权人支配之下的权利。

抵押物是指担保债权的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如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

一、合同约定原则

根据《担保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和其他抵押物担保权利的优先顺序,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确定。即,债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抵押物的优先顺序,这样在抵押物处置时会按照合同约定的顺序来分配债权。

二、先办理先得原则

根据《物权法》的第六十三条规定,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在抵押物登记时,先申请先获得登记,先申请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后申请登记的抵押权。

三、相对优先顺序原则

根据《物权法》的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相同标的物的抵押权,先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享有相对优先的权利。这意味着,尽管有多个债权人存在,但是在相同标的物上,先办理登记的债权人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

四、无抵押物之债权与有抵押物之债权的优先顺序

根据《物权法》的第六十五条规定,拥有无抵押物之债权的债权人优先于拥有抵押物之债权的债权人。这意味着,在同一债务人有无抵押物的情况下,无抵押物的债权人享有优先权。

总结

在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抵押物的优先顺序由合同约定、先办理先得原则、相对优先顺序原则和无抵押物之债权与有抵押物之债权的优先顺序原则等法律规定来确定。合同约定是直接的方式,如果没有约定,则依据先办理登记、相对优先顺序和无抵押物优先的原则来确定。这些法律规定保障了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确保了抵押物的优先权有序和公正。

上一篇:在委托代理中,是否允许委托人和代理人进行经济交易?

下一篇:在质权关系中,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