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保理合同章節是否有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3-08-14 04:01:20
保理合同是一种金融交易方式,主要用于解决企业的资金周转问题。保理合同明确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了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出处
中国《民法典》第五编第十四章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了保理合同的内容和相关规定。
保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保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应当基于平等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应享有平等的地位,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符合自愿原则。
二、保理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保理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要求保理人支付购买应收账款的价款,保理人有权成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
三、履行保证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保理合同的出让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确保所出让的应收账款真实、有效。出让人还应配合保理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四、保密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保理合同的出让人和保理人都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对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双方当事人在保理合同中可以约定保密义务的具体内容。
五、履行通知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保理合同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向保理人通知与应收账款有关的重要信息,如债务人的支付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动等。保理人有权向出让人要求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文件。
六、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保理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金或者利息等违约补偿。
总之,《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保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理交易的健康发展。在实际操作中,保理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各项权利与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